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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风筝》 / 伞上星卷 / 科幻

【全文完!更新提示是在捉虫,求一个五星好评。】 【下一本《不听雨》,求个收藏QAQ,wb:@伞上星卷儿】 [破镜重圆/浪子回头hzc/校园到都市] 白切黑男绿茶 x 温软倔强 南大新生入学第一天,景峥光凭一张侧脸照就在论坛上杀疯了。 天之骄子的景峥,情书收到手软,被众多女生追逐,却似乎永远不会为谁停留。 程雾宜见过他逗弄其他女孩、也见识过他暧昧又轻佻的样子。 两个人毫无交集,像是全然不认识一样。 直到偶然一天,两人的亲密照被爆出来。 大家终于知道,原来他们曾经在一起过。 但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 景峥才是被渣的那个。 - 分手后,程雾宜作为被景家资助的学生,被邀请去景家做客。 她讨人喜欢,景家奶奶想收到她做干孙女。 奶奶指着景峥,对程雾宜说:“阿雾,叫哥哥。” 后来在只有两人在场的角落。 男人环着她的腰,两个人挨得极近,连彼此的气息都清晰可闻。 “管前男友叫哥哥,你不会还有这种情趣吧?”他警告,“程雾宜,不想死的话,就别喊那两个字。” 又一年,程雾宜和相亲对象出去吃饭。 景峥就赌在路口,口气不善:“谈恋爱,经过我同意了吗?” 相亲对象:“你是阿雾她?” 景峥挑眉。 男人嘴角凉凉扯了扯,吐出那两个字:“哥哥。” 果然,再后来景峥彻底不装了。 她叫他哥哥一次,他就吻她一次。 不要分明的界限,偏要暧昧的纠缠。 这吻就是他们给彼此,最好的报复。 - 「你看,这光转瞬即逝,但你还是你,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小风筝(是男主)x 他的线 * 主都市 sc he; * 感情线发生在大学后,无任何亲密描写; * 男女主从来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 *句出自余秀华《风吹》。 ———————————————————— 【预收《不听雨》都市追妻文,想球一个收藏】 「后来,温汀语最讨厌雨天。」 温汀语成为舞团首席的那个雨天,男友找了一堆人给她庆祝。 大家玩得尽兴了,有人过来劝温汀语喝酒。 温汀语生理期,正准备拒绝,就听男友小声命令道:“快点,你别扫了大家的兴。” 女人犹豫间,突然,角落里一个陌生男人淡淡出了声。 男人额发微微打湿,正收着一把黑色长柄伞,说:“温听雨是吧,下午不是才在医院告诉过你,一个星期内不准饮酒?” 但两人其实并不相识。 后来温汀语才知道,这位出言好心帮她的男菩萨是岑家学医归来的太子爷岑凛。 又一次见到岑凛是舞剧首演前夕。 作为A角的温汀语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 温汀语坐在轮椅上,看着临时顶替的B角在台上大放异彩,也看着B角在化妆间和自己的男友放肆抚摸接吻。 雨下得很大,首演结束后,温汀语狼狈地去医院拍片,是岑凛接的诊。 男人细心为她包扎好伤口,问:“想报复吗?” 温汀语:“怎么报复?” 岑凛摘了手套,无所谓地开口:“要不要试试和我在一起?” - 不久之后,温汀语的前男友家陷入财务危机,被岑家收购。 温汀语本来以为,这也是岑凛帮她。 她越陷越深。 男人洞悉她的心意,却只是反问:“是我引诱你吗?我不是曾经明明白白地告诉过你,我不能爱你吗?*” 又是一个雨夜,墓园,她看见岑凛按着她前男友的头,让他在一方墓碑前磕头。 原来,温汀语那个花花公子前男友,某一任的女友,是岑凛的白月光。 还是死去的白月光,杀伤力最强的那种。 温汀语心灰意冷,选择离开。 一个化妆舞会上,温汀语和岑凛不期而遇。 她神情冷淡,和他擦肩而过,却被男人死死攥住手腕。 岑凛摘下脸上的天鹅面具:“温小姐,你前男友的事情,怎么谢我?” 温汀语冷笑一声:“互相利用而已,岑老板说笑了。” 温汀语不知道—— 她走后,男人伫立在一整墙的芭蕾舞鞋面前,听了一夜的雨。 「我不能爱你那句话,是对我自己说的,我规诫自己,却还是不可自拔爱上你。」 烂人真心 x 天鹅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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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为王》 / 虚度人生 / 历史

简介:关于庶子为王:一朝穿越,曾经的雇佣兵头子化成身腹黑贵公子,跟皇上称兄到道弟,跟大将军豪情壮志,马踏万里河山,天为盖,地为席,大碗酒大口肉,成为一代王者——逍遥王肩负使命,重建逍遥宗,破虚飞升,为兄弟两肋插刀,声震八方

《大秦嬴鱼》 / 一口香 / 科幻 穿越

公告:作者专栏里还有番外集,会不定时更新本文免费番外,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2023年11月8日 新文预收:月上中天 文案:王朝末年,胡人窥伺南下,中原战乱四起,为了招兵买马,蓄养军队,闻人大将军给嫡子闻人珀求娶平城大马商年仅十二岁的幼女萧月月为妻。 萧月月带着能够富养一军的嫁妆和如狼似虎的部曲从边关苦寒之地嫁到繁华富庶的邺城,眼前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无比新鲜,包括她如花似玉...不是,是包括她面如冠玉、貌比潘安的夫君都新鲜的如春天刚冒尖的鲜笋,让她忍不住想攀折。 不过,乱花迷人眼,世情最耗人,在最开始的悸动磨平之后,她一面向大局妥协,一面杀出重围,登顶后位,平分天下。 ——2023年11月9日留 .............................................................................. 本文将于2023年3月21日(明天)入V,介时将掉落万字更新,请多多支持哦。——2023年3月20日留 文案一:我姓嬴,叫嬴鱼,是秦王子楚的旁系叔叔,得管秦昭王叫大伯,算算年纪,也就比未来的秦始皇大个七、八、九、十多岁的样子。嘿,俺穿越了一回,竟成了秦始皇的叔爷爷,这便宜,可占大发了。 秦王子楚身弱,要嗝屁的时候,老秦人们大声嚷嚷着要拥护我来做新秦王。 摔,我要是半路截胡了秦始皇,六国还能统一吗?我没这个自信啊! 于是,我拉过在一旁悠哉看亲戚们作死的小孙孙嬴政,当着亲戚们的面问他:“侄孙孙哎,你要是做了秦王,能让小爷爷我周游列国去吗?” 小少年嬴政已经很有做大王的气质了,他霸气的一挑眉,冷酷道:“不行哦,你得做孤的相国,给孤打一辈子的工才行。” 家门不幸啊,工作狂孙子竟要压榨完可怜老爷爷的最后一滴血汗,才放他去躺棺材,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文案二:秦鱼穿到了战国中后期,成为了秦国公子。 此时,秦昭襄王还受制于外戚,长平之战还未发生,战神白起仍旧在夹缝中做他的武安君,始皇大大还未出生…… 放眼世界,孔雀王朝正走向一统,亚历山大大帝已经在中亚留下了古希腊文明的种子,古埃及的商贾也将棉花带到了楼兰…… 大争之世,一切尚未定性,一切皆有可能,且看秦鱼在这个光辉灿烂的时代如何将华夏文明推向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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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而已[重生]》 / 日暮为安 / 穿越

预收《豪门大佬的小作精》《万人嫌重生成崽崽后》求收藏~ 乾元初年,堂溪涧登基的第一年,也是祝卿梧穿来的第八年。 新皇迎娶纳兰家嫡女为后。 祝卿梧坐观星台的护墙上,看着张灯结彩的皇宫。 突然想起了八年前。 彼时他因为一场车祸,意外穿成了刚被分配到冷宫的小太监。 小太监不甘于此,正抱着全部身家想去总管太监面前重新寻个好去处。 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寒冬腊月里只穿着单衣躺在地上的堂溪涧却醒了过来了。 少年刚及束发之年,浑身是伤,脸上青紫一片。 他连说话都已经困难,却还是尽力伸出瘦弱而满是伤痕的手指拽住小太监的裤脚,眼底的绝望和不甘满得几乎要溢出来。 他说:“救我。” 因为这两个字,祝卿梧心软了,就这么留了下来。 将全部身家换成了治伤的药,在昏暗的烛火下陪他认字读书,在夜深人静时陪他习武练剑。 看着他从一个还没自己大的小不点慢慢长大,看着他越来越不外露的神色,看着他眼底生出野心,看着他越来越偏执,看着他弑兄弑父,看着他双手沾满鲜血。 祝卿梧有时会对他感到陌生,但堂溪涧在他面前似乎永远都是那个少年。 他会捂着他的眼睛,不让他看见那些鲜血。 他会把他拥进怀里,说:“阿梧别怕。” 他说:“阿梧,你永远都是我最亲近之人。” 他说:“阿梧,我登基后就立你为后,让你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然而那日在御书房外,祝卿梧却亲耳听见,堂溪涧对提议给予他封赏的大臣疾言厉斥,语气中满是轻蔑。 “不过是一个宦官。” - 据史书记载。 厉帝成亲当夜,随侍其八余年的亲宦从观星台跃下,当场毙命。 帝目眦尽裂,号泣不止,跟随而去。 同崩于当夜。 - 祝卿梧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新回到了八年前刚穿过来的那个夜晚。 看着和上一世一样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堂溪涧,祝卿梧毫不犹豫地从他身上跨了过去,去找总管太监。 然而他没有看见的是,就在他踏出房门的那一刻,躺在地上的堂溪涧却突然睁开了眼。 看向他的眼神疯狂、偏执而充满眷恋。 祝卿梧从冷宫换到了花房,每日养养花,喝喝茶。 二十岁那年,甚至因为救了九皇子一命而被特赦放出宫。 他带着丰厚的赏赐打算走遍大凉,他要去看江南的小桥流水,要去看大漠的袅袅炊烟。 然而还没出京城,皇宫便是风云突变。 原本最不起眼的六皇子堂溪涧突然登上皇位。 而他的第一道诏书,却是一道寻人的敕令。 敕令上只有一句话: 阿梧,回到我身边。 【排雷:受穿越,真太监,有误会,不长嘴,古早狗血】 _ 下本《豪门大佬的小作精》文案~ 应岑二十岁那年,父母意外身亡。 这么多年他们精心为他构筑的温房轰然倒塌,应岑这才发现原来身边早已是群狼环伺。 生在温室里的玫瑰突然失了刺,便只能任人践踏于脚下。 为了保住公司,他只能去向父亲的老部下低头,谁知那人却一改往日的和善,挑着他的下巴,“岑岑陪叔叔一晚,叔叔就帮你,怎么样?叔叔喜欢你很久了。” 向来被人捧在掌心的应岑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折辱,当即就拿酒瓶砸了男人的头。 老部下气急败坏,扬言一定会让他付出代价,一个星期内沦落街头。 然而一个星期后。 应岑不仅好好地坐在应家的别墅里,还牢牢掌握住了公司。 应岑看着跪在他面前的老部下,像那天一样挑起他的下巴,反问道:“叔叔,你要让谁一个星期沦落街头?” - 世人都说霍家那位的性子向来淡薄,既不贪权也不贪色,似乎世间的一切都入不了眼。 却偏偏在应家那位小公子身上栽了两次。 第一次是应家小公子十九岁刚回国,霍章柏对他一见钟情,以一套价值千万的绿宝石为贺。 然而应小公子却当着他的面将宝石石子一样颗颗丢进不远处的泳池,面上带着几分天真又残忍的笑,“霍叔叔,您这是想老牛吃嫩草?” 在场的人无不色变,应家父母当场想要道歉。 然而霍章柏却只是不甚在意地笑了笑,“我从不强人所难。” 后来应家失势,昔日应家娇贵恶劣的小公子被欺负到沦落街头,只有霍家还肯收留,所有人以为霍章柏会趁机让娇纵的少年多吃一点苦头。 然而有好事者上门,却见少年正赤脚穿着不合身的男士衬衫坐在后花园的大理石桌上,而霍家向来谁也入不了眼的那位,竟半跪着在给面前的少年穿鞋。 众人这才知道,霍家那位,终究又栽在了应家小少爷的身上。 - 听闻应家出事,应岑被欺负到流落街头那天,霍章柏确实生出了几分让他吃吃苦头的心思。 然而晚上,却听管家说:“应家那位小少爷就在门外,想要见他一面。” 霍章柏沉吟许久,终究还是让管家把人放了进来。 这么冷的天,少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衬衫,领口微微敞开,可以看见一块有些眼熟的绿宝石,头发微湿,肩上还落着雪。 睫毛上的雪花融化成水珠,随着他的动作一颤一颤,小孩儿没了往日嚣张的气焰,好看的眼睛湿漉漉地望着他,像是一只无辜的小鹿。 可怜兮兮地叫了他一句,“霍叔叔。” 霍章柏望着他,明知道少年乖顺外表下的灵魂有多恶劣,但当应岑站到他面前那一刻,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向他沦陷。 【先婚后爱/老房子着火/年龄差/攻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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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他为何如此黏人》 / 摘一朵影子 / 穿越

*全文完。下本开预收《蛇蛇他太黏人》,文案在最下方~ 本文文案: 打江南来投奔亲戚的柳娘子在京城西街巷支起了个水豆腐摊子。 她每日坐在摊子前,一根荆钗松松挽着乌发,撑腮垂眸闲闲拨弄算盘,烟青色的袖子滑到肘部,露出一段霜雪似的皓腕。 上至王公贵戚,下至贩夫走卒,常有人来她的摊子买豆腐脑吃。 街坊邻里都说柳娘子行为放浪,不知检点,情郎多得能从西街排到东街。 柳娘子却从不在意这些难听的闲话,甚至不惮于坐实。 永安巷定国公府家的世子宋砚人如其名,端方如砚,知节守礼,未至弱冠便名冠京华,是梅尖新雪般干净剔透的人物。 两人本该毫无交集。 直到某日清早,马车停在西街巷,宋砚掀帘往外看时,恰看到说着一口吴侬软语,旋着一握柔媚腰肢迎来送往的柳娘子。 少年心动,如春雨绵绵,浸润墙缝,滋生出大片大片见不得光的阴湿苔藓。 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从此柳娘子的水豆腐摊前,多了位会捏紧折扇扇骨,红着耳朵问她要一碗甜豆腐脑的少年。 再后来,这位白日里看都不敢多看她一眼的少年,会黏腻地埋进她的颈窝,眨动微潮的眼睫,低低地央问:“就要我一个情郎,好不好?” *成长文,仿明架空 预收《蛇蛇他太黏人》求收藏~ 文案: 方二小姐生了一张芙蓉面,性子温婉平顺,懂事孝顺,可惜是个庶出。姨娘去得早,方二小姐在主母和长姐的阴影下如履薄冰地长大,最大的愿望是为自己搏一门好亲事。 一个蝉嘶蛙鸣的雨天,她出门进寺上香,捡到一条红色竖瞳的小银蛇。 家里的长辈与下人们都怕,方二小姐却觉得它漂亮,偷偷养在了自己的闺房。 方二小姐总是出门上香,是因为她看中了父亲的一位门生,姚家公子。他学识一般,家境一般,但长得清俊,人也踏实,每次看到她,都会红着脸避开视线,朝她拱手行礼。 方二小姐想嫁给他。 许是她的诚心许愿应了效,双方父母长辈都允了,方二小姐满心欢喜地等着姚家公子上门提亲。 可到这日,屋外忽然雷声大作,狂风不歇,方二小姐没能等到前院丫鬟的报信,闺房的窗却被猛地破开了。 方二小姐惊愕回头,一位肩披柔软白发,上身赤.裸,肤色冷白如雪的红眸少年趴在窗口懒声问:“你要嫁给谁?” 不及回答,他破墙而入,方二小姐眼睁睁看着他拖着一条银白色巨长蛇尾缓行而来。 他缠住她,冰冷的脸颊贴上来,感受着她的战栗,黏黏糊糊地撒娇问:“不是说,我是最漂亮的小蛇,你最喜欢我吗?” —— 更多预收见作者专栏,另有完结文《春风入罗帷》《小侯爷的哄妻日常》,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浅尝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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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测!命中注定就是你》 / 公子钰琰 / 科幻

肤白貌美的职场性感小野猫,一不小心获得了穿越到了奇妙的古代世界,一会应对各路表达爱意的王公诸侯、一会面对来者不善的霸道总裁,状况频出、应接不暇,且看她如何一并摆平乱世和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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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真不是王八蛋》 / 执迷不悟丶 / 都市

以温州黄鹤大公子为背景所书写的商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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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 / 诡家公子 / 都市

当初宋傲柔被一纸协议束缚,后来解脱。从新归来豁然已经成为律政新人王,各种刑事案件,都难不倒她……面对各种生活难题,各种挑衅,却松容应对。 “赵警官,黄警官都对你啊,宋律师佩服得不行!” “什么?你的推理和刑侦能力也特别厉害?那好啊!从今天开始你也是我们的法律顾问了!合作愉快!”宋傲柔的双手略微轻颤了一下,蛾眉低垂沉思,她抚摸着几个孩子的头部难过而担忧地说道:“宝贝们,你妈妈今天又非常漂亮地赢了一场官司,帮助你父亲挽回一本名著的版权,所以今天晚上你们爸爸说,要拿一千亿来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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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能死》 / 七盟 / 现代言情 科幻

简介:关于快穿之炮灰不能死:宁笙一心想成为快穿界的扛把子,她第一次出任务就把目标人物杀死了!系统抓狂:你的任务是保护他,不是杀死他!好吧,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为什么目标人物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呢?清冷公子:“不杀你是我仁慈。”豪门少爷:“听说你觊觎我的家产和美貌?”天才剑修:“你影响我出剑的速度了。”冷酷杀手:“想活命?呵!”……宁笙深吸一口气:“为了任务,忍。”

《少宫主只想好好活》 / 温和的白米 / N次 其他 玄幻

简介:关于少宫主只想好好活:传闻中,魔宫少宫主,江湖女魔头楚长安痴恋顾府小公子顾年。顾小公子说一,女魔头绝不说二。顾小公子走到何处,女魔头便跟到何处。还为了顾小公子,做得了保镖,当得了厨娘。一朝重生,楚长安,悟了。人生嘛,要想好好活,不要自找不痛快。……于是第二日,全江湖的人都知道,女魔头把顾小公子抛弃了。

《皇长孙的团宠日常》 / 天予昭晖 / 穿越

土德星君下凡历劫,本来给自己挑了个盛世王朝的皇子身份。 中间出了点岔子,盛世王朝的皇子没当上,当上了王朝末期的皇孙。 嘉靖三十八年,京城入冬以来还没下过一场雪。 民间谣言四起,说这是朝廷腐败,贪官横行,民不聊生,天怒人怨。 再不下雪,嘉靖帝就要斩了钦天监官员祭天! 就在这个时候,裕王府邸传来消息,王妃诞下皇孙,与此同时,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 嘉靖帝龙颜大悦,称小皇孙是给大明带来祥瑞之人,命接入内廷,亲自教养。 次年,一直被打压的裕王却接连得到嘉靖帝重用,民间又有传言:皇孙太受皇上宠爱,裕王是父凭子贵。 皇孙年仅三岁,天资聪颖,冰雪可爱,皇上命翰林院学士张居正为从学师傅,教导皇孙读书。 小皇孙双手托着下巴:“张先生,你长得真好看呀,像我娘亲。” 张居正:“……” 小皇孙顽皮,不爱学习,只爱吃喝玩乐,嘉靖帝大发雷霆,要严惩他身边的人。 夜里,贴身太监冯保伺候小皇孙就寝,绞尽脑汁给他讲道理:“从前有个王朝,祖宗打下百年基业,可小皇帝太贪玩,几十年不上班,没多久就亡国了!” 小皇孙瞪圆了眼睛:“哪个小皇帝这么不听话,打他屁股!” 冯保:“……” 不就是你这个未来的小皇帝!!! 当晚小皇孙做了个梦,有个自称神仙的人告诉他,他是掌管土地的天神,有扭转气候,广育万物的能力,是改变大明王朝命运的唯一希望…… 次日一早,小皇孙先吃了一大碗鸡丝粥,一屉小笼包和一盘春卷,抹抹嘴走进书房,拍着胸脯大喊:“大明的未来,靠我了!” 阅读指南: 1、男主是幼年时期的万历帝,张居正重生,冯保穿书,加上抗倭名将戚继光,大家齐心协力,共创大明王朝(作者想象中的)盛世。 2、穿书,架空,全是私设,和历史无关(很重要!) 3、剧情需要,许多人物的年龄和命运有较大出入。 4、幼崽期很长,具体长度参考《七皇子的团宠日常》那个文,风格大致相同。 预收顺序与开文顺序无关。 预收1:大秦公子的团宠日常 又名《人类幼崽征服冷酷残暴亲爹》、《我父皇是明君不是暴君》、《我哥扶苏必须登上皇位》、《天下名士为我归顺大秦》 木德星君下凡历劫,出了点意外,穿成秦始皇众多儿子之一,在史书上连个名字也没留下。 他是秦始皇与宫女春风一度所生,生母难产而亡。秦始皇子女众多,不稀罕这个儿子,把他丢给长公子扶苏,连名字都懒得起,转头就忘了。 扶苏看着怀里娇弱的小婴儿,温柔笑道:“天之生我,我辰安在?就叫你辰安吧,从今往后兄长护着你。” 两年后的一日: 秦始皇深夜回到寝殿,见龙榻上趴着一颗软糯糯的小团子,正抬起头冲他咯咯的笑。 秦始皇:“这谁?” 近侍答:“公子辰安。” 秦始皇不悦:“抱走!” 第二日: 秦始皇刚入寝殿,肉嘟嘟的小团子滚到脚边,一把抱住了他的腿:“父~父~~抱抱~~” 帝王略微迟疑,弯腰抱起小团子。 第三日, 第四日, …… 第七日: 秦始皇早早处理完政事,匆忙返回寝宫,殿内空空如也,帝王大怒:“辰安呢?” 近侍:“长公子抱走了。” 扶苏正在哄幼弟入睡,冷不防一个高大身影闯入内殿。 秦始皇扫一眼大儿子,朝小儿子伸出手,沉声道:“到父皇寝宫去睡!” 扶苏:“……” 辰安喜欢哥哥,也喜欢父皇,每天都在苦恼今晚睡在哪座寝宫。 朝堂上,帝王怀抱熟睡的辰安高坐殿前。一边用最冷酷无情的声音向百官下令坑杀江湖术士,一边低下头,用最温柔缱绻的目光看着儿子。 辰安在父皇怀里做了个梦。他梦到一个自称神仙的人告诉他,大秦虽一统六国却危机四伏。他最讨厌的哥哥胡亥将会当皇帝,杀死所有兄弟姐妹,大秦就要灭亡了。 而他是主宰万物生发,变废为舒的天神,是改变大秦命运的唯一希望! 团宠养崽,基建强国,改变众多历史人物的命运。 穿书,非正经历史,勿考据。 预收2:大清御医的团宠日常 李悯,医学博士,一觉醒来,穿成了康熙年间太医院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太医,本来只想潜心钻研医术,在古代发扬现代医学。 谁曾想…… 康熙:朕顽疾复发,头痛,胸闷,快宣李太医! 李悯:和儿子闹矛盾,失眠了。 太子:这碗药不是李太医亲手熬的,我不喝! 李悯:孩子要哄,药碗旁边放一枚梨膏棒棒糖。 四阿哥:嘶……血光之灾,李太医救我! 李悯:翻书划破手指,晚来一步,伤口就愈合了。 太皇太后:李太医生得俊俏,又会说话,陪哀家聊上一会儿,病好了一大半。 李悯:太难了,我堂堂医学博士,居然要靠脸治病! 后来…… 康熙为他在皇宫打造医学实验室,集结一帮外国传教士给他打下手,紫禁城大力推广心肺复苏、海姆立克、加压止血等急救方法。 预收3:[清穿]皇贵妃的养崽日常 儿科医生佟庆仪穿成了康熙的表妹,大清首位皇贵妃佟氏。 家族显赫,位份尊贵,人生也没有太大的追求,与其当个妇女主任,给互相扯头花的小美人段道理,不如当个幼儿园阿姨,养养小团子。 大阿哥:皇贵妃做的点心最好吃,想让她当我的额娘。 太子:生病了皇贵妃吹吹就好啦,想让她当我的额娘。 三阿哥:皇贵妃会英语还会算术,想让她当我的额娘。 四阿哥:你们自己没有额娘吗,为什么抢我的额娘? …… 康师傅:表妹好忙,承乾宫的饭菜好香,皇子们教得好乖,择吉日册立皇后。 皇贵妃:谢邀,还想再苟五百年。 养崽,美食,温馨治愈。 主要养小四,当亲儿子养,也养其他皇子公主。 应该没有感情线,如果有,也是别人单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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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门殊色》 / 起跃 / 穿越

谢家长孙大婚当日,老夫人藏了私心,有意偏袒三爷谢劭,担心其太懒散,将来败光家底,素闻温家长女持家有道,于是偷梁换柱,换了新郎。 不料温家这头也起了谋算。 温老夫人跟前的嫡出亲孙女温殊色,容颜绝佳,奈何从小娇惯坏了,担心其将来被夫郎看轻,素闻谢家长孙温润体贴,温老夫人不惜背负骂名,将她推上了姐姐的花轿。 当夜,谢家大房幸灾乐祸的讽刺声,隔着婚房,都能听到。 红烛下,纨绔少爷和娇气大小姐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了谁,相继摆烂,唯一安慰的大概只有对方的那张脸。 婚后,两人将身上的劣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日子捉襟见肘。 温殊色倒也从未埋怨过,只不过每当谢劭黄昏时归来,都见其望着隔壁大房的院落,轻罗小扇扑面,面容惆怅生慕,“真想将这墙砸了,果不了腹,闻个味儿总也行。” 好歹是跟了自己,总不能将她饿死,隔日,谢劭第一次进了书房,抄书。 可温殊色不只是个娇气的主,还是个无底洞。 “嫂子今天新置的襦裙真好看。” “小叔子昨儿送了弟妹一对耳珰,那白玉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相公你可知道,今日吴家小娘子用的罗扇,竟然是金的耶。” 谢劭:...... 谢劭咬牙从软榻上爬了起来。 后来,当谢劭将一品夫人的诰命交到了她手里时,实在忍不住,“够了吗,你要再不够,为夫就该去篡位了。” 这日子,真累。 *本文背景为唐宋,主要架空。文中主线剧情借鉴了后唐。 — 接档文《与权臣退婚后》 封家长子封重彦到沈家的那日,沈明酥躲在屏风后,窥见其跪在父亲身前,青衣素带如凛凛寒冬中的一株傲菊。 四年后,家父离世,她带着两人的婚书,跋山涉水寻到了封家。 再见封重彦,他已是百官之首,位极宰相,一身官服英姿飒飒,漠然从她身旁走过。 一年的寄人篱下,如同初到之日那般,沈明酥受尽了冷眼,终于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她不能再挟恩图报。 * 封重彦在落魄之时,沈家对他施以援手,救命之恩以姻缘相报,理所应当。 对此他并无怨言。 胜在沈家的那位小娘子性子乖巧,从不给他添麻烦,直到商议婚期的那日,见她从自己的身旁起身,“婚姻之事本乃父母之命,家父既已离世,便可不作数。” 他以为她是疯了。 后来才知道,疯了的是他自己。 * 沈家世代医术超群,传言能医死人活白骨,生意多半在深夜,沈明酥怕黑,时常被江家的表公子吓得花容失色,封重彦曾用自己的半截长剑替她融了一把短刀,告诉她:“情感在生命面前一文不值,既害怕,除掉便是。” 沈家遭难后她靠着短刀到了封家,后来又用这把短刀捅进了封重彦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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